要申請 103 年度退休之教職員工,請於 102 年 6 月 7 日前告知人事,俾便彙整填報。
一、「103 年度申請退休人員調查」共分成三個調查對象,分別為教育人員、公務人員及技工、工友,請各依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」、「公務人員退休法」、技工、工友部份請參酌工友管理要點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,並依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度所屬各級機關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工審退原則」辦理。
二、已於 102 年度待退名冊內已列冊有案之人員,不得再重覆申請 103 年度退休,如原申退人欲改提 103 年度申退時,請於 6 月 11 日(二)前正式函報本局放棄 102 年度退休案,方可再申請 103 年度退休,否則本局將逕予駁回。
三、另技工、工友申請退休部份,係由本局人事室協助秘書室代為調查,請人事單位會請總務單位查填,有關技工、工友之退休相關規定與疑義,請逕洽本局秘書室詢問。
四、如有疑義請先行洽詢團隊教練合作圈各召集人或各小組組長。
五、其餘請詳參調查表系統 1976 號調查表之填表說明辦理。(調查表系統網址:http://survey.tn.edu.tw/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