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賀建國民小學 113 年度臨時人員(午餐運送司機)甄選簡章
-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。
-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午餐及校園食品工作手冊。
- 報名資格:性別不拘,具中華民國國籍,並符合以下各款條件者:
- 具備職業小型車(或以上)駕駛執照者。
- 品行端正,具服務熱誠,無酗酒、煙毒、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,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上班時間。
-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不得任用、迴避任用之情事。
- 經公立醫院檢查體格合格,無傳染性疾病者。(以體檢表為憑,經錄取後須於 20 天內補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,未補證明者由備取人員依順序遞補)
- 發車前檢視車輛狀況,並進行車輛消毒作業。
- 自賀建國小駕駛校方提供之運餐車至麻豆國小廚房,將營養午餐搬運上車後,於上午 11 時 30 分前運送至賀建國小,並配發至各供餐地點。
- 用餐後,下午 1 時 00 分將廚餘及餐桶運送回麻豆國小廚房,並配合中央廚房作業妥善放置相關器具。
- 餐桶放置完成後,將運餐車開回賀建國小,進行車輛清潔作業。
- 供餐學校為麻豆國小,地址: 721 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 4 鄰文昌路 18 號,電話: 06- 5722145 。送達學校為賀建國小,地址: 735臺南市下營區賀建里麻豆寮 49 號,電話: 06-6891109 。
- 配合學校上課與活動日上班(寒、暑假、國定假日、例假、疫情停課日扣除)。
- 開學前依校方通知進行車輛清潔及保養工作。
- 請假應事前辦理,否則以曠職論,但急病或突發狀況,應電話聯繫,事後補請假。
- 如需請假,請預先確認合適之替代人員。
- 工作時應照規定,戴帽子、口罩、手套並著工作服。
- 載運餐桶期間,不得於車輛內抽菸、飲酒及嚼食檳榔。
- 搬運餐桶前確實做好手部清潔及消毒工作。
- 有身體不適(諸如:重感冒、發燒、腸胃道症狀等)時,應如實告知並請病假休養。
- 工作中確實注意安全,愛惜公物,不得任意拋棄或損壞。
- 需按學校排定時間及路線運送,並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。若有臨時狀況,須配合麻豆國小與本校之應變措施。
- 報名時間: 112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03 日下午 4:00 止。
- 報名費用:免報名費。
- 報名地點:臺南市下營區賀建國民小學(臺南市下營區賀建里麻豆寮 49 號)。電話:06-6891109 分機 11 。
- 繳驗表件:各項證明文件自行影印,正本繳驗後退還,影本存查不退還
(一)報名表(含切結書等附件)1 份。
(二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(三)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。(無兵役義務者免繳)
(四) COVID 19 疫苗接種紀錄黃卡影本 ,需完成劑數依政策要求辦理。
(五) 小客車駕照。
(六) 良民證影本。
- 錄取名額:正取1名,酌列候補名額2名,候補期間為2個月,自甄試結果公告日起算。
- 甄選方式:資料查驗。
- 錄取公告:
(一)甄選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,並另行電話告知。
(二)錄取人員須於通知報到日報到,逾期報到以放棄錄取資格論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(三)錄取人員試用期間不合格即予解聘,由備取人員遞補,試用合格始予正式聘用。
(四)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斟酌情況公佈從缺,再重新公告甄選。
- 薪資待遇: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每月最低基本工資訂定,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給薪,原則每週工作 5 天,每天 4 小時(每週共 20 小時);須配合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需求進行工時調整。寒暑假期間則視業務需求,彈性調整上班工時,未供餐無送餐需求不予支薪。
- 僱用期間: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。(聘約期間表現優異,經本校相關單位考評通過者得續聘)
- 本校聯絡方式:總務主任楊嘉惠,(06)6891109 分機 11 ;午餐執秘陳麗如,(06)6891109分機 15 。
- 附則: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- 本簡章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