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100167 號函辦理。
二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疾管署) 105 年 8 月 29 日新聞稿指出,新加坡衛生單位公布確診 41 名本土茲卡個案,基於當地具感染風險,疾管署自即日起提升新加坡茲卡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:警示( Alert );世界衛生組織( WHO ) 8 月 25 日公布,全球自 96 年以來,至少 67 國/屬地具茲卡病毒本土病例紀錄,以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最為嚴峻,雖部分地區病例數趨緩,惟整體疫情持續,仍須提高警覺。疾管署已將目前具流行疫情或可能有本土傳播之 58 國或屬地,包括泰國、菲律賓、越南、印尼及新加坡 5 個亞洲國家,旅遊疫情建議列為警示 Alert )。
三、因一般成人感染茲卡病毒症狀輕微,但孕婦感染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,請各校加強防疫措施如下:
(一)衛教宣導: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暫緩前往流行地區,如離開流行地區,請依循「2226 原則」進行防護措施,女性無論有、無疑似症狀,均應延後 2 個月懷孕,男性如無出現疑似症狀, 2 個月內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,若出現疑似感染,至少 6 個月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
使用保險套;前往茲卡病毒流行地區務必做好防蚊措施,返國入境時如自覺懷疑感染茲卡病毒,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;返國後 2 週內如有不適,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。
(二)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:目前國內茲卡病毒感染個案皆為境外移入,爰請各校(館所)於開學期間掌握自流行地區(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)來(返)臺交流之教職員工生人員名冊及健康狀況,並落實相關通報機制。
(三)孳生源清除: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傳播途徑與登革熱相同,請持續依「巡、倒、刷、清」原則辦理孳生源清除工作。
四、相關防疫資訊及宣導資料,請逕至疾管署「茲卡病毒感染症專區」(http://www.cdc.gov.tw/)查詢參用,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 、 0800-001922 洽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