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7 月 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77958 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落實國民中小學學生安全上網及防制不當使用網路課程予教學,請本校同仁配合辦理事項: (一)請利用學校會議或集會,積極宣導資訊倫理議題。 (二)請鼓勵學校資訊教師設計網路經驗(含相關法規)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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